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7:26阅读:
研究生、本科生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培养优秀团员,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yl23455永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推荐对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2.道德品行上先进。品行良好,讲大局,能宽容,群众关系融洽;积极投身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寝室卫生达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师生。
3.发挥作用上先进。担任过学校、学院、学区、班级、楼栋(包括寝室长)的学生干部优先推荐;刻苦学习,本科生要求上学期无挂科现象且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
4.执行纪律上先进。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5.无宗教信仰。
6.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完成入党谈话。
7.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已满6个月。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等不当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选主体
1.班级团支部;
2.其他团组织:如校团委、学院团委等。
三、推选步骤和时间要求
为避免重复推荐,推选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班级团支部召开班级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按通知附件规定的名额进行民主推选,鼓励班主任老师参与。
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团支部以及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永久取消其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班级团支部将推选出来的名单或者其他团组织进行推荐的名单进行核对(核对申请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是否满6个月),核对无误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文件以班级命名,格式见附件2)于2023年4月6日前发送到各学生支部书记邮箱,上报至学院团委备案。
第二步:2023年4月7日—4月9日,各学生支部再次核对信息(如入党申请时间是否年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是否满6月、材料是否齐全等),无误后各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于2023年4月9日下午3点前将名单(文件以支部命名,格式见附件3)发到组织员邮箱。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名额
1. 22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2. 21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3. 20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5%。
4.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再推荐,如确有需要,由党支部开会研究确定若干名额。
5. 其他学生组织推荐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其他说明
1.原已经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但后因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不再重新推荐。
2.所有推荐名单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学院组织员或学工办反映推荐人情况。
3.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院各支部整理汇总到组织员处,报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附件1:温州大学XX班级团支部/XX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备案表
附件1:温州大学XX班级团支部XX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xls
共青团yl23455永利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